《鄂尔多斯市聚鑫龙煤炭有限公司露天矿 120万吨/年产能扩建项目》

2021-12-24 18:48

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聚鑫龙煤炭有限公司露天矿120万吨/年产能扩建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北部枳机塔村,距东胜城区直线距离6.25km,行政隶属东胜区铜川镇管辖。其地理坐标:

东经   110°02′1.69″~110°5′9.56″

北纬   39°53′14.72″~39°54′42.78″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24日续发采矿许可证,证号: C1500002009031120008371,矿区面积5.6169km2,开采标高1380m 1265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坐标圈定,产能扩建后由原来的0.60Mt/a提升至1.20Mt/a。

矿田内共含4层煤层,分别为4-2中、5-1、6-1上和6-2中,该4层都为露天可采煤层,其中主采煤层为5-1和6-2中,次采煤层为4-2、6-1上,聚鑫龙矿田内煤为低灰分、低硫~低中硫、低磷~特低磷、高热的不粘煤(BN31),是良好的民用及动力用煤,适用于火力发电、各种工业锅炉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有煤炭资源总量8.1194Mt,其中:控制资源量2.8427Mt,推断资源量5.2767t。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累计采出量为0.47Mt,综合回采率为95.25%。截止2021年10月31日,露天矿剩余可采原煤量6.2176Mt。扩建后生产能力为1.20Mt/a,剩余服务年限为4.71a。

剥离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工艺,采用边缘式排土,排土配备为2台龙工LG855N型装载机、1台龙工LG862N型装载机和1台山工SEM822型推土机,斗容分别为4m35.6m36.4m3的机械设备。工程建设总工期5个月,工程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

本项目于2021年11月20日,委托鄂尔多斯市碧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次产能扩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和收集相关资料。

二、主要环保措施

煤炭开采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采掘场、排土场扬尘(颗粒物)、煤炭储运、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适当的洒水和降尘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采掘场矿坑水经絮凝、沉淀、过滤等措施后用于采掘场降尘洒水,排土场生态绿化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和降尘不外排;扩建期剥离岩土排至内排土场,不外排。工业广场(矿部+宿舍区)设置垃圾箱定点收集生活垃圾,统一交于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将采取上述措施后会一定程度上减缓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影响及固废影响程度。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聚鑫龙煤炭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电话:15247729888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碧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阿拉腾    联系电话:18048395201   

电子邮件:894648961@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签定工作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布工程概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查→环评单位修改完善、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环评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各项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将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信函、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衷心感谢各位公众的参与。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4日(7个工作日)



鄂尔多斯市聚鑫龙煤炭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