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声明

2016-05-16 00:00

  我作为内蒙古碧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并全力推进内蒙古碧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贯彻和管理体系的建设。

本检验检测机构在承担测任务时,为保证测任务有序开展和测质量,声明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科学测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

2.具有独立完成测任务的资源和能力,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保证测活动不受任何来自内部和外部可能导致测任务质量失控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影响。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测结果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4.保守国家秘密,执行国家保密相关规定。保护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许可,不擅自发布、扩散或引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样品详细信息和测结果。

5.对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为委托方提供真实、完整、客观、准确的测数据报告和质量管理报告。

6.应当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7.自本声明签署之日起,本机构在从事相关测任务时,执行并有效运行本质量体系,并按其要求制定、发布和执行《附加体系文件》。

8.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俊峰,最高管理者为李丽凤。